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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家电促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15:29: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减轻疫情对家用电器行业的冲击影响,激发我县家用电器消费市场潜力,实现家电消费市场恢复性增长,借鉴各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家电促销补贴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仅限用于个人消费的家电产品(主要包括冰箱、食人蜥蜴彩电、洗衣机、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厨电、小家电、手机、电脑等)

  消费者在企业折扣的基础上,购买单件家电产品500(含)-5000(含)元的按实际商品结算金额的15%给予补贴;购买单件家电产品超过5000元(不含)以上部分按10%给予补贴。

  第一步:交易完成后,企业开具商品销售,并在原件上备注兑现金额,企业保留复印件并留存;

  1.企业在活动期间售卖的家电产品促销价不高于当天京东商城(自营店)同类产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企业保存商品价格比对截图。

  2.消费者购买的家电产品符合补贴比例的金额由企业在交易完成时先行兑现,兑现时企业保留转账截图或照片。

  3.企业需严格执行国家家电产品质量“三包”,事先向消费者说明清楚,活动期间售出的商品非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更换的只能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商品。若发生消费纠纷,企业需主动做好解释并积极妥善处理。

  4.活动结束后,企业根据政策兑现通知,在时间内向县经信局提交在财政备案名单内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县财政按流程给予统一结算拨付。

  5.企业做到诚信经营,若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行为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已兑付的将依法追回。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