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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猫腻:说好免费安装热水器却要材料费两百元

※发布时间:2017-10-11 16:16:5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生活报3月12日讯 近日,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市消协开通的“消费投诉台”接到的家电类资讯、投诉明显增多,其中家电维修居多。记者通过消费者投诉的事例,梳理出家电维修的四大猫腻,包括“免费安装”不免费、夸大故障程度、延保期内收维修费、假售后冒充上门维修并邀请专家进行解读。

  事例:哈市消费者陈先生2014年8月买了热水器,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免费安装。但是,工人上门时,却称热水器安在非承重墙上,需花200元购买支架,其他材料也需付费。陈先生问,不是免费安装吗?工人称,安装免费,但是得收材料费,如果消费者自己购买材料的话,出了问题不负责“三包”。无奈,陈先生只好掏钱。

  分析:哈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王绪坤表示,根据新《消法》,商家在安装时如果需要另外收材料费等,应该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此外,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了解商家售后服务条款,要在购买合同中明确安装时间、安装费、材料费、维修等细节。

  事例:哈市消费者李女士反映,几年前她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质保3年。当时销售员,她购买了延保服务,说质保期能再延3年。去年,冰箱坏了,维修人员检查后称维修费需要360元。李女士质疑,维修人员称,他们从没推出过延保服务。李女士联系了家电商场后得知,当年购买的延保服务是该商场与延保公司弄的。

  分析:哈市消协新闻部部长程小慧表示,“延保服务”并非“三包”的延续,大多是商家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延保”是指厂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服务,但要收取配件费用。目前,冰城市场主要是销售商推出“延保”,很少有制造商参与,要履行“延保”,销售商必须要有足够的售后服务能力。因此,消费者应了解“延保”内容,合理选择。

  事例:哈市消费者吴先生反映,近日热水器不热,维修工说是加热管坏了还漏电,得更换新的,一共210元。换完后,没过两天又不热了,吴先生另找了一家维修公司,经检测确定开关坏了,花30元换了新的就可以。吴先生拿出之前被换下的加热管请其检测,被告知没有任何问题。吴先生这才知道,自己当了回“冤大头”。

  分析:据程小慧介绍,很修人员的工资都是提成所得,有些素质低的就会夸大家电故障程度,让其更换零件,变相多收费。因此,消费者最好将更换下来的旧部件至少保留三个月,以便在有疑问时送检。

  事例:哈市消费者于先生家的洗衣机春节前坏了,在网上查到了一个“400”开头的售后电线元。次日,洗衣机又坏了,于先生再打电话时,对方不再接听。后来才了解到,这售后是假的。

  分析:王绪坤表示,上门维修时,消费者要留意维修人员是否穿着有标识的服装、是否佩戴工,防止“杂牌军”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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