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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行业的经销商都是什么样的人?

※发布时间:2018-7-10 3:31: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家电产品在计划经济末代,主要依靠国有传统流通渠道进行销售,庞大的国有供销网络形成了家电产品的销售渠道。自80年代中后期,沿海地区开始通过一些非法渠道向内进口原装家电产品,其中部分在办理正常手续后是通过传统正规渠道销售,而剩余部分则培养起了第一匹私营家电经销商。

  80年代—90年代中期:大部分为原国有单位员工,其中以供销社、五交化、百货公司居多。部分是通过企业改制承包或接手管理国有资产,后逐渐转为私营企业;部分为原单位的采购人员,因为拥有信息的掌控权和聚集了一定的财力,开始经销家电产品;少部分为其他事业单位员工,依*自有社会关系,兼带经营家电产品。

  90年代中期---90年代末期:这个阶段,是家电产品高速发展的时期,一大批家电产品成为了市场上耀眼的明星,家庭娱乐电器里有彩电、机和音响,厨房生活电器里有煤气灶、热水器、电饭褒,随着家电市场的迅速膨胀,经销商队伍也随着迅速壮大起来。这个时期进入家电经销商行列的,除部分为家电维修从业者、原家电生产厂家销售员工外,大部分与家电产品原先并无瓜葛。一大匹家电经销商也是在这个阶段逐渐成型,并形成了自有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主营产品结构。

  90年代末期---21世纪:随着家电市场的逐渐成熟,门槛被抬高,进入上世纪末,初,在这个时期进入家电行业的经销商一部分有着大资本跨行业多品种的特色,另一部分则是专业化新策略重服务的小型经销商,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小型经销商主要由大量的原家电生产厂家销售员工或企事业单位职工构成,他们或创业,或引资合营,或借助原所在公司或单位的资源,成为家电市场的一只生力军。大资本多为当地的商业资本,因传统零售业态的变化而转型为专营机构;部分为当地的上规模私营资本,因考虑到在固定区域内投资,而进入家电销售行业。

  一级总代理及区域总代理制:一般以省级直辖市、地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独家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开拓、渠道管理、广告宣传及售后服务工作。

  独家经销合作制:一般以地级、县级或跨地区、跨县市为市场划分单位,生产企业派驻长住人员或设立完全隶属于生产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辅助进行各类工作,经销商主要负责物流、资金流及地方上的协助工作。

  厂商联合销售公司:挂生产企业名义,实际出资人为经销商,以法人的形式存在,一般生产企业只参与管理和,不参与利润分配。

  区域独家经销制与直营零售相结合:生产企业直接进行重点市场的零售管理及经营,包括资金及物流安排,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零售代理商,同时作为管辖区域内物流配送中心及市场、产品服务机构存在。

  区域多家经销商制:指生产企业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选择多家批发企业代理分销自己的产品,提高分销深度和广度。

  大型连锁商超跨地区零售合作:大型连锁商超与规模较大的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的战略性合作,依靠大型连锁集团的强大的销售能力完成经销任务和主要的销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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